10月30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日向辖内金融机构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上海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指导意见》。
10月30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于近日向辖内金融机构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上海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指导意见》(银总部发〔2019〕6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加大新兴技术研发、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长三角金融科技发展合力、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加强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八个方面提出40项指导意见。
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方面,《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科技工作顶层设计,制定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路线图,并建立适当的组织架构及创新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思维与经营理念、顺应智能发展态势,借助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技术,依托金融大数据平台,找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在智慧网点、智能客服、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进行创新。
在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上海市重点区域先行先试;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并扩大创新性金融产品供给;提升企业融资精准化服务水平;优化支付清算服务的应用场景;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扩大金融科技试点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
在加大新兴技术研发方面,《指导意见》支持金融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围绕金融科技关键环节,充分利用最新技术发展成果,建设软硬件配套齐全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另外,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抢占关键领域技术制高点。
在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加大对金融科技产业的资本投入、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以及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优化金融服务等。
在推动长三角金融科技发展合力方面,《指导意见》称,要探索建立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跨市场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依据数据治理的框架,以确保数据安全为底线,逐步实现更大范围数据共享及数据的深度应用。
在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方面,《指导意见》称将深入推动安全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提升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推动安全可控领域技术标准的制定及实施;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的风险防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等。
在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研究探索监管沙箱机制。借鉴国际实践,在风险可控和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从事金融创新的企业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在一定范围的实景环境中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机制。
此外,在加强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上海地区产学研联动,加强人才队伍规划和引进,完善人才管理、培养和激励机制等。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导意见》为抓手,加强对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工程的组织领导,推动试点项目横向交流与成果共享,持续深化金融市场科技应用,提升金融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助力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