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新办举行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易继勇、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丁志杰介绍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部署和实施,凝聚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理念和共识,激发了各地制度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拓展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展示了中国坚持扩大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盛秋平介绍说,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人才等方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推出了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站在了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列,也积极服务了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
当前,自贸试验区也迎来了十年扬帆再出发的新起点。盛秋平表示,商务部将与有关地方和部门一道,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以制度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杨正伟表示,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在推动产业集成创新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周期,开展系统集成改革,打通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锻造长板,补齐短板。
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方面,杨正伟表示,商务部持续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科技等领域改革创新,推动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各类要素的自由便捷流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对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自贸试验区是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试验田,谈及外汇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举措,丁志杰介绍说,2013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自贸试验区分6批先行先试24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并且按照“成熟一项、复制一项”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近20项。主要涉及便利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跨境投资,推动形成“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框架;优化外债管理方式,支持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相关措施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外汇资金使用的自由与便利度,政策红利逐步显现。2022年,自贸试验区跨境收支同比增长14.7%,比全国高出8.7个百分点。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差别化探索。202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广东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等四地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给予更加自由便利的外汇政策。试点政策涵盖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和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包括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等贸易便利化措施,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等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上述四地跨境收支同比增长28.8%,比自贸试验区平均增速高出14.1个百分点。
未来如何再进一步支持自贸试验区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对此,丁志杰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探索。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研究给予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更加自由便利的创新政策。二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差别化与协调化发展。对自贸试验区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当地企业主体情况、产业行业结构等区域特征,研究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供给,提升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三是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外汇政策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
十年来,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陈振冲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更高能级开放。
交通运输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易继勇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改革创新,持续高质量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建设,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